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南亚国家商品展"的紧急通知
2009-05-22 15:37  文章来源:天津市商务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集团公司:
  为了促进我市企业与南亚企业的经贸合作与交流,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天津市商务委将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参加6月6日—1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的 “第二届南亚国家商品展”。在此期间,我市企业可以就纺织服装、矿产资源、医疗制药、传统工艺、珠宝首饰、轻工建材、食品土畜、软件信息、旅游服务等与南亚国家企业进行广泛的洽谈,还可以通过各类会中会增加对南亚国家商品、政策、法规和贸易投资环境的了解,促进我市与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
  本次统一组团参加“第二届南亚国家商品展”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主办,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承办。天津经贸代表团在昆明期间将参加“第二届南亚国家商品展”及相关会中会,在外时间6天。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委将使用扶持外贸发展的专项资金对参会企业的人员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同南亚企业交流的难得机遇,积极报名参加,并将企业名称、参会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5月27日中午前报我委贸发处。

  联系人:梁国超、何丽艳、米 娜
  电话:23035223、23035211
  传真:23035213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 岳 清 电话: 022-23036786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红雨 电话: 010-51651200-626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