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汽车零部件博览会的通知 |
|
| 2009-04-22 15:40 文章来源:天津市商务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外汽车业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由商务部批准的第三届“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将于9月在京举行。为加快我市汽车产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关注全球资源和市场机会,天津市商务委及天津开发区将继续组团参加此届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 (China International Auto Parts Expo)
二、展会时间:2009年9月24-26日
三、展会地点: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旧馆),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四、展位费标准:
9平方米标准展位:A区 人民币 18620元/标准展位
B区 人民币 12320元/标准展位
C区 人民币 7830元/标准展位
注:双开口展位需另加10%展位费。
室内光地: A区 人民币 1880元/标准展位
B区 人民币 1180元/标准展位
C区 人民币 740 元/标准展位
注:使用室内光地的参展商须向展场管理处另支付场地管理费。
五、展会规模:7万平方米
六、展出内容:外汽车零部件(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车身系统、电气电子系统等);汽车维修养护设备及用品(维修检测诊断设备、清洗及保养设备、停车场设备及润滑油、车蜡、光漆、清洁剂等);汽车改装及用品(改装车、专用设备、轮榖、音响、卫星导航、内外饰部件等);与汽车相关的认证、质量、金融、保险、媒体、俱乐部等。
七、报名及收费:参加本市集中展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和出口企业,摊位费将享受50%的政府资助,有意参展的企业请填写《参展合同》及《申请表》(请通过http://www.iapechina.com/txt/columncontent/015/30/tiaokuan.pdf和http://www.iapechina.com/txt/columncontent/015/32/sq.pdf下载)。请参展企业于5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参展合同》交至市商务委产业处,其中开发区参展企业交至天津开发区贸促中心。为确保参展企业摊位的预定,请各企业在交纳申请表的同时交纳摊位费订金2000元,摊位费余额于7月31日前交齐。摊位费订金划账至:
账户名: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联系人:何丽艳,电话:23035223
开户行:天津银行劳联支行
账号:158501201110021765
我市组展部门:
商务委产业处: 联系人:阎晓琳 电话:23036902 传真:23035555
开发区贸促中心:联系人:王 岭 电话:25202317 传真:25201975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