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简化补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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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4 15:10 文章来源:天津市商务委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财政部下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通知,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做出重大调整,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今后,农民消费者在乡镇财政所即可领取财政补贴。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提出,从下个月开始,在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目前,天津、北京等城市并未被列入改革试点城市。在这些非改革试点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细则强调,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细则中同时提醒,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每个家电下乡产品都附有与产品唯一对应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粘贴在产品说明书封面的指定位置;应当索要正规发票;查看要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的中标最高限价。其中,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农民购买上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享受13%的财政补贴,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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