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平区人民政府与台资企业天津米乐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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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17:51 文章来源:区招商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和平区人民政府与台资企业天津米乐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
2008年12月15日在开发区泰达万丽酒店举行的首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上,就辽宁路175号商业综合项目的开发,和平区人民政府与台资企业天津米乐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石季壮与台资企业天津米乐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孟芬女士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
天津米乐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与天津佳创置业共同出资,整体改造辽宁路175号商业设施。经过前期考察,准备与劝业场地区传统百货业进行错位经营,集百货餐饮娱乐于一体,重点突出台湾特色,成为本地区一个亮点,它的建成将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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