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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须知
2008-07-02 16:12  文章来源: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第一部分:新办企业

一、内资企业提交资料

1.    网上登记录入:登陆网站 www.ec.com.cn首页-----[登记备案]-----外贸经营者登记,在备案登记系统中录入,录入完毕后在网上提交备案登记,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打印该表格(正反两面均需打印)一份,反面需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在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和经营场所英文名称及电子邮箱)

2.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    请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以上为内资企业需要提交资料

二、外资企业

除前3项资料以外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如经营范围无分销权,则登记证出证后备注栏加盖“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

三、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

除前3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注:填表说明请见附件

 

第二部分:变更企业

取证后如证书内容需要变更

变更登记表需带资料:

1、变更申请:企业自行打制变更申请(为避免录入失误,不收手写件),注明变更项目及变更后的内容,打印后盖公章。

2、登记表原件(或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不涉及法人变更则不需提供此件)

5、如变更企业名称还需要带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6、外资企业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后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第三部分:办证须知

一、办理时限:企业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即可送到本中心,自企业向本中心递交齐全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完毕

二、3个工作日后取证时请携带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一份

                                2、取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地址:和平区郑州道与澳门路交口港澳大厦3399(国际大厦斜后方)

电话:23025219

 

附件:

填表说明

 

所属省市:选择“天津市”

备案登记机关:选择“天津市外经贸委”

 

提交后进入下一填表界面

经营者中文名称:填写企业中文名称

经营者英文名称:填写企业英文名称

住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

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中文(经营地址与住所一致时可填住所)

英文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英文。

备案地址:请选择企业注册区县(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均选择“天津市塘沽区”,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均选择“天津市南开区”)

经营者类型:与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一致(三资企业注意选择三资类别,个体经营者选“个体户”)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时请不要输入短线“-

联系电话:填写企业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传真:填写企业有效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填写企业电子邮箱或企业联系人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填写企业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号: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注册日期: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格式例:2008-04-27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注册资金: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折美元:外资企业填写此项(单位为万美元),并将美元折成人民币值填写在“注册资金”栏内,内资企业不需填此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此栏为个体工商营业者(个体户)及在外国(地区)经营的企业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负责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姓名”

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经营者有效证件号码(身体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企业资产/个人财产:填写营业执照中企业资产,个体工商营业者需填写公证书中个人财产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折美元:填写“企业资产/个人财产”中人民币金额的美元折算值(单位为万美元)

备注:企业不需填写此项

 

企业填写上述项目后,经审核无误,点击表格最下方“提交备案登记”,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增加此信息,点击确认后系统显示“备案登记申请提交成功”,并出现登记表系统编号,企业需将此编号记录,用于打印登记表,或直接点击编号下方的“打印备案登记表”即可打印。

 

登记表正、反面均需打印,并在反面“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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